11月17日,自治區環保廳召開新聞通氣會,通報了今年自治區開展重點行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工作的情況。
自治區排污權交易儲備中心主任謝成介紹,今年上半年,自治區已完成了火電、造紙兩個行業的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工作,為106家企業核發了排污許可證。下半年,還將完成鋼鐵、水泥、平板玻璃、電鍍、煉焦、石化、制藥、氮肥、農藥、印染、制革、制糖、有色等13個工業行業的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工作。今年總共要完成15個行業涉及300余家企業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
“新疆以排污許可證為固定污染源環境管理的核心制度正在穩步落實,鋼鐵、水泥行業的排污許可證核發需要在11月底完成,其余11個行業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在年底完成。”謝成說,所有納入申領范圍內的企業都將按規定在其所在地州市環保部門申請領取排污許可證。
謝成表示,實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改革,是我國深化生態文明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實施排污許可制有利于形成系統完整、權責清晰、監管有效的污染源管理新格局,深度契合了當前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的環境管理要求;逐步形成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新型環境管理制度體系;實現對固定污染源的精細化管理;逐步融合現行的環境管理制度,形成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一證式”、全生命周期的污染源管理體系。
據了解,今年6月20日,新疆首個國家統一編碼排污許可證由新疆華電昌吉熱電有限責任公司領取,拉開了新疆“史上最嚴”排污準入機制實施的序幕。
排污許可證重點對污染治理設施、污染物排放濃度、排放量以及管理要求進行許可,內容包括企業基本信息、許可事項和管理要求三個方面,許可事項和管理要求是企業持證排污必須嚴格遵守的,確需改變的,需要辦理變更手續。
謝成表示,實行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主要是整合環境影響評價、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排污申報、排污權交易等固定源環境管理相關制度,將許可制度與前置審批、過程監管、違規處罰等相銜接,實現一企一證、分類管理,強化證后監管與處罰,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實行企業自主申請、舉證、監測、公開的環境管理制度。